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提请审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飞霞洞四项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清文广旅体字〔2025〕116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审核,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报本祠、财神殿、三教殿、古佛圣真殿四项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一)严格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全流程管理的通知》要求,甄别文物本体壁画、灰塑等装饰的绘制、修缮时间,不得翻新1911年以前的壁画、灰塑等建筑装饰。
(二)室外增设铁艺栏杆与文物本体交接处不得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
(三)完善修缮设计方案,明确结构加固部位及具体做法大样,并应在图纸中明确标注需要替补的地面阶砖和需要重做的墙体饰面。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勘察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你局应指导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方案,并组织3名以上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业委员进行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修改、完善后的方案需报省文物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应按法定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选定该项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并将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报省文物局备案。
四、请你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监理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效果。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广东省文物局
2025年11月10日